前言
2025年3月,我国房地产领域政策呈现出宽松态势。中央层面动作频频,释放积极信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稳住楼市股市” 首次被纳入总体要求,明确要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走出低迷、实现回稳。中共中央与国务院高度重视住房消费需求,将 “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 列为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的关键部分。自然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出台运用地方专项债收储的实施细则,有力推动地方土地收储与去库存工作的开展。 地方层面紧密响应中央稳楼市的号召,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布频率大幅提升。这些宽松政策涵盖广泛,包括取消限售限制、发放购房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以及增强房票安置举措等多个维度。 本合集全面梳理了2025年3月份全国房地产政策文件,为大家呈现一个清晰的政策脉络,以便更好地理解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 国家政策 2025年3月4日: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现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相关要求,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经济、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更好支持运用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工作,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2025年3月5日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现行)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盘活存量用地和商用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拓宽保障性住房资金使用范围。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做好保交楼工作,有效防范房企债务违约风险。有序搭建相关基础性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 “好房子”。 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现行) 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允许专项债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支持缴存人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试点工作。 2025年3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公告 》(现行)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5年3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025年3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的公告(现行) 一、以住宅项目整体为对象,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在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方面,对住宅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作出规定。 二、新规范规定了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 地方政策 2025年3月8日:宁波市住建局《关于调整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的通知》(现行) 一、购买市六区住房的,契税优惠类家庭住房套数查询区域范围由市六区调整为购房所在区行政区域。 二、本通知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2025年3月10日起,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2025年3月11日: 苏州市推出“三低一宽”特色化金融产品(现行) 一、低首付:最低首付比例15%,符合各地人才房票政策的购房者,可将人才房票等额抵用于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 二、 低利息:符合相关征信条件,可享受最低商业贷款利率。 三、低月供・宽期限:部分金融机构可提供定制化购房贷款产品,可享受前五年每月最低只归还100元本金,延长购房者本金还款期限,降低购房初期还款压力。 2025年3月19日:长沙《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现行)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 2025年3月19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现行) 积极组织各类住房促销活动;充分释放房地产政策红利;更好满足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力保障刚性住房需求;切实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努力保障项目开发建设。 2025年3月24日:《佛山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审核制“白名单”工作的通知》(现行) 佛山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全力推动“白名单”工作落实落细,2024年“白名单”项目数量、授信金额、融资落地金额均居全省前列,为保交房工作和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发挥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巩固扩大“白名单”工作成效,更好满足合规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各区融资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审核制“白名单”工作力度,常态化推动有融资需求项目能报尽报、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政银加强合作,为房地产项目注入金融活水。 2025年3月28日:义务市《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购房的通知》(现行) 实施“住有所居”首次置业购房补贴。实施多孩家庭购房补贴。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力度。鼓励国有企业开展“集聚权益换购商品住房”“共有产权商品房”“以旧换新”等活动。 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佛堂镇、苏溪镇、上溪镇、义亭镇、大陈镇、赤岸镇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且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商品住房所在镇学校排序入学。 加大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的支持力度,城市有机更新货币化安置凭证可用于购买本地取得预售许可且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含商住混合垂直商品房)。 适应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对建筑结构、消防安防、规划设计等进行优化调整,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好房子”。 培育和发展保障性住房,鼓励企业收购或自持转化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2025年3月31日:南京市《进一步促进南京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现行)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各类住房消费需求,市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市情,提出七个方面政策举措,着力构建多维互促的住房消费体系,不断开拓南京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加大青年人刚性购房政策支持;二是进一步满足居民置换改善需求;三是加快满足被征收群众安置需求;四是全面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五是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六是进一步盘活企业存量闲置资产;七是着力提升城市居住环境品质。 2025年3月31日:南京市溧水区:发布 7 条购房新政 (现行) “溧7购”房产新政,在阶段性“限时购”的基础上,对区内人才、农村居民、多孩家庭以及区外户籍居民进行购房补贴,并叠加“组团购”“车位购”。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其中,“限时购”施行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公积金政策 2025年3月4日:聊城市《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 (现行) 一、支持现房销售。取得商品房现售合同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单方缴存家庭60万元、双方缴存家庭80万元的基础上,分别再提高10万元。 二、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至20%。 2025年3月11日:乌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乌海市高层次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乌海市三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现行) 3月11日,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五届六次全体会议。 一、高层次人才、新市民及青年人在乌海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每年最高2万元,一个自然年度每位职工提取次数不超过2次,职工本人及配偶当年合计租房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租房提取额度上限。 二、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 50 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三、三孩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乌海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2025年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现行)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深公积金规〔2023〕2号,以下简称《贷款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规则;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动态调整机制;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四、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适用; 五、开展商转公贷款住房价值评估; 六、增设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七、修改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变更登记住房权利人的相关规定; 八、推动住房公积金合作区域异地贷款政策协同发展。 2025年3月19日:济宁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现行)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支持商品房现售,职工家庭购买现房(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1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标准 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贷款额度时,其近12个月内(含12个月)以非销户类提取情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 2025年3月19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通知》(现行) 缴存人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本通知自2025年3月24日起执行。2025年3月24日前已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2025年3月20日: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十条举措”》(现行) 无房缴存人租房自住提取的,每户家庭年提取金额上限为25000元;高层次人才、新市民、青年人、二孩及以上家庭(二孩及以上家庭的认定以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等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的年提取金额上限为当前提取额度的1.5倍即37500元。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可上浮提取额度情形的,不重复累加计算。 高层次人才认定: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全职引进A、B、C、D、E、F类的高层次人才。 新市民、青年人认定: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居住,未获得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或获得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和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的青年人。 2025年3月21日:通辽市《关于调整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的通知》(现行)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购买存量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在规定的提取申请有效期限内,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为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限制提取次数,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2025年3月27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现行) 一、实施商品房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缴存人购买我市商品房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时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且可以与我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使用,叠加后贷款最高限额为150万元。 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岁,女性不超过63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三、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作调整事项仍按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执行。 2025年3月27日:株洲市《2025 年度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调整方案》(现行) 一、统一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四、加大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五、开展长株潭“商转公”业务; 六、优化购买株洲市二手房和异地住房的提取办理时限; 七、调整离职销户提取时限; 八、开通贷款期限变更和还款方式变更业务。 第一项至第七项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八项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八项政策有效期为两年,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2025年3月31日: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现行) 一、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将原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不能转为组合贷款,并且原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二、转公积金贷款额度除应符合济南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外,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且不超过所购房屋当前评估价值的 70%。 三、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期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2025年3月31日:南京市《关于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范围的通知》(现行) 一、扩大提取范围。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应优先提取购房人、购房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在申请提取时,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签订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协议。 二、延长实施期限。将该实施细则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2025年3月31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现行) 一、缴存人当前年度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在本中心无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人或配偶有住房但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费。 二、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的房屋产权人,可因房屋改造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产权人的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三、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由 “本人和配偶” 放宽至 “可同时提取购房人本人和配偶以及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由 “三年内提取三次” 调整为 “五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本通知可提取五次”。 五、结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限由 “一年内提取一次” 调整为 “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最多提取两次” 。 六、已婚缴存职工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A、B、C类人才卡持有人:最高额度提至100万元(已婚)、80万元(单身)。D类人才卡持有人:最高额度提至80万元(已婚)、70万元(单身)。 七、缴存人的父母及子女实际年龄共超过68岁(参与申请公积金贷款,未成年人子女及实际年龄超过68岁(63岁)的借款人父母,不得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参与贷款)。 八、支持依据《兰州市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取得房票的安置对象、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作为首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5年3月31日:天津市《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现行) 一、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贷款受理日期在2025年3月31日(含当日)之前的,仍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人贷款申请之日。 二、借款合同约定的公积金贷款期限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 三、公积金贷款其他政策保持不变,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结语 随着政策的持续发力和市场信心的逐步恢复,核心城市有望出现“小阳春”行情,而二线和三四线城市也将逐步企稳。政策的重点将放在供需两端协同发力,通过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2025年3月全国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中央和地方协同发力,为市场的稳定和回暖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市场预期的改善,房地产市场有望迎来更加积极的发展态势。 小编将持续更新全国房地产的相关政策文件,敬请期待! 衡泽软件 衡泽软件成立于2014 年,注册资本5000万,由行业近20年经验的管理咨询及信息化专家团创建。致力于“为企业客户打造高性价比的价值链数字化平台”,是企业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企业提供“管理+业务+IT”整体解决方案,并始终坚持“以科技为本、与客户同路、与时代同步”发展理念。 衡泽软件是一家集团化的科技企业,业务架构分为“3+1”,即泛地产数字化事业部、制药数字化事业部、数字化创新事业部、咨询事业部。衡泽总部设在重庆,办公面积1000平米;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福州、厦门、南宁、西安、武汉设有分支机构,面向全国客户服务。 衡泽在泛地产行业、制药行业以及数字化创新事业部这三大板块拥有完整的数字化建设体系,形成了成熟的、前瞻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并且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服务、IT项目交付服务及IT持续运维服务这四大类服务,让企业数字化“步步为赢”。 衡泽具有了优秀软件企业的6大必备资质。衡泽现已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CMMI3国际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SDCA软件服务商交付能力四级认证、双软认证,并且衡泽全部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40+。 同时,衡泽也已获得3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中国人民银行认证监管),是重庆市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联盟会员单位。是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是上数所、深数所、西数所、北数所的数商会员单位。